近日,法律理论与实务界针对刑法中罪数形态的一个重要概念——吸收犯——展开了新一轮的探讨。吸收犯,作为处断上的一罪,其认定直接关系到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准确界定与量刑的适当均衡,对于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那么,吸收犯究竟具备哪些鲜明的特征?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如何?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不仅有助于深化刑法理论研究,更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且可操作的指引。
要理解吸收犯,首先需将其置于罪数理论的整体框架中。在复杂的犯罪现象中,行为人并非总是仅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当数个犯罪行为基于某种内在的关联性,在司法处断上被作为一罪处理时,便产生了包括吸收犯、牵连犯、连续犯等在内的罪数形态。其中,吸收犯的核心特质在于,行为人实施的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吸收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罪行(吸收犯)的刑事责任被另一个罪行(被吸收犯)所吸收,最终仅以吸收之罪定罪处罚,被吸收之罪不再单独论处。
具体而言,吸收犯通常呈现出以下几个相互关联、层层递进的特征:
首要特征在于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吸收犯的前提和基础。这里的“数个行为”,意味着每个行为均能够独立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如果仅有一个犯罪行为,或者数个举动仅共同构成一个犯罪行为,则无从谈起吸收关系。例如,行为人入室盗窃,其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本身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后取走财物的行为则构成盗窃罪。这两个行为在刑法评价上是独立的,具备了讨论吸收关系的基本条件。
其次,也是最核心的特征,是这些独立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的吸收关系。这种吸收关系并非司法者的主观臆断,而是基于犯罪行为本身的自然属性和发展逻辑。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即根据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程度,危害性更重、处罚更严厉的行为吸收危害性较轻的行为。例如,行为人实施抢劫行为,其过程中的暴力胁迫行为(可能单独构成故意伤害或强迫交易等罪)通常被性质更重、处罚更严的抢劫罪所吸收。其二,是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犯罪行为的发展通常经历预备和实行阶段。当预备行为发展至实行行为时,对法益的侵害已从潜在威胁转为现实损害,实行行为的危害性和可罚性更为完整,故吸收之前的预备行为。例如,为杀人而准备刀具(预备行为),随后实施了杀人行为(实行行为),则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吸收其预备阶段的犯罪。其三,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在某些共同犯罪或复合型犯罪中,主要作用的行为吸收辅助性、次要作用的行为。
这种吸收关系的产生,其深层根据在于这些犯罪行为通常指向同一犯罪对象,侵害同一或高度关联的法益,并且发生于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犯罪过程或计划之中。数个行为之间在时空上具有紧密的接续性,在主观上往往基于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图或一个主导的犯罪目的。正是这种紧密的、有机的联系,使得将数个行为评价为一罪,并适用一个法条的刑罚,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行为的整体不法内涵和责任程度,符合刑法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和充分评价原则。
再者,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吸收犯与同种数罪(如连续犯,通常触犯同一罪名)的关键区别。如果数个行为触犯的是同一罪名,则可能构成连续犯或其他罪数形态,而非典型的吸收犯。吸收关系正是在不同犯罪构成之间建立的桥梁,使得本应数罪并罚的情形,基于行为间的特定联系,转化为处断上的一罪。例如,前述非法侵入住宅后盗窃,即是由非法侵入住宅罪向盗窃罪的吸收。
正确识别与认定吸收犯,在司法实践中价值重大。它避免了对于存在紧密联系、反映同一犯罪倾向的数个行为进行机械的数罪并罚,从而导致刑罚畸重。刑法设置数罪并罚制度旨在惩治数个独立的罪责,但对于一个紧密联系的犯罪过程内部存在的数个行为,若均独立定罪处罚,可能过度评价行为人的责任,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吸收犯的理论与实践,恰恰是对此进行必要的矫正,确保罚当其罪。同时,它也提升了诉讼效率,使得司法资源能够更集中于处理真正独立的数个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吸收犯的认定并非一成不变,仍需结合具体案情审慎判断。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吸收犯与牵连犯(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但通常择一重罪处罚)、与连续犯(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成罪且触犯同一罪名的行为)等概念的界限。对于某些形式上看似存在吸收关系,但数个行为独立性较强、关联性较弱,或者分别侵害了截然不同重要法益的情形,则可能不再适用吸收原则,而应考虑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吸收犯以其“数行为”、“异罪名”、“存在吸收关系”以及“处断上为一罪”的鲜明特征,在刑法罪数体系中占据了独特的位置。对其特征的精准把握,是实现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的重要环节。随着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司法经验的持续积累,关于吸收犯的理解与应用也必将更为精细和科学,从而为构建更加公正、高效的刑事法治环境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本文由作者笔名:海口新闻网 于 2025-09-30 10:33:19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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